答:资格预审通过后,联合体已正式参加了政府采购活动,因此,联合体不可以变更。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答:资格预审通过后,联合体已正式参加了政府采购活动,因此,联合体不可以变更。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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